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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近期违规焚烧秸秆典型案例处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5-02-06 15:45:14        信息来源: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为减少森林火灾隐患,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近期多起违规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现通告如下:

上王村村民王某某于2024年11月23日,在阳城县凤城镇上王村自家菜地内,使用打火机将落叶杂草点燃进行焚烧,过火面积约2平米,焚烧持续约10分钟,产生烟尘,污染环境。行政处罚1000元。

汉上村村民郭某某于2024年11月23日,在阳城县凤城镇汉上村自家耕地内,使用打火机将玉米秸秆点燃进行焚烧,过火面积约3平米,焚烧持续约10分钟,产生烟尘,污染环境。行政处罚1000元。

会庆村村民徐某某于2024年11月24日,在阳城县凤城镇会庆村自家耕地内,使用打火机将落叶、荒草点燃进行焚烧,过火面积约3平米,焚烧持续约10分钟,产生烟尘,污染环境。行政处罚1000元。

会庆村村民王某某于2024年11月24日,在阳城县凤城镇会庆村自家耕地内,使用打火机将落叶、杂草点燃进行焚烧,过火面积约2平米,焚烧持续约10分钟,产生烟尘,污染环境。行政处罚1000元。

会庆村村民陈某某于2024年11月24日,在阳城县凤城镇会庆村自家耕地内,使用打火机将落叶、杂草点燃进行焚烧,过火面积约2平米,焚烧持续约10分钟,产生烟尘,污染环境。行政处罚1000元。

尹庄村村民赵某某于2024年12月5日,在阳城县凤城镇尹庄村自家耕地内,使用打火机将玉米秸秆点燃进行焚烧,过火面积约4平米,焚烧持续时间约20分钟,产生烟尘,污染环境。行政处罚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