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市水防办《关于修订<晋城市地表水跨界断面生态补偿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晋市水防办〔2020〕5号)要求,结合山西省晋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2022年9月份全市地表水水质监测数据,现将我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予以通报。
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好水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关注考核断面水质变化和达标情况,对水质超标断面,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断面稳定达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市水防办《关于修订<晋城市地表水跨界断面生态补偿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晋市水防办〔2020〕5号)要求,结合山西省晋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2022年9月份全市地表水水质监测数据,现将我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予以通报。
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好水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关注考核断面水质变化和达标情况,对水质超标断面,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断面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