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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举报反馈!

发布时间: 2021-07-20 15:00:00        信息来源: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市生态环境局共办结群众举报环境问题80件

1、群众举报:途经泽州县巴公镇二仙掌村,发现村口西南方向有一个沥青厂散发出浓烈的刺鼻的气味严重污染大气环境。

办理情况:晋城市生态局泽州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6月26日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发现部分属实,晋城晋建国道改线工程有限公司国道G342晋城过境段LM02标段项目部位于泽州县巴公镇西四义村,该项目在泽州县巴公镇二仙掌村建设一个沥青搅拌站。 现场排查时段该沥青搅拌站未生产,未发现搅拌过程中产生的较重浓烟味;2021年6月25日泽州县巴公镇巴公应急中心已对该项目的配电柜进行查封;该沥青搅拌站生产线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要求该项目沥青搅拌站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前不得投入生产;要求该项目加强管理,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好各项环保工作,避免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

2、群众举报:沁水县龙港镇杏园社区东边,有一个煤炭集运站每天晚上20:00至次日早上6:00,有很多拉煤车辆从一鑫煤矿拉至集运站,车辆拉煤过程中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

办理情况:举报中所反映的沁水县龙港镇沁水集运站为山西益昌通商贸有限公司沁水煤炭集运站。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6月21日对山西晋煤集团亿欣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益昌通商贸有限公司沁水煤炭集运站进行了现场检查,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属实。

现场检查情况:山西晋煤集团亿欣煤业有限公司今年6月份以来井下经过升级改造产量增加,储煤仓库经常性仓满告急,于每日早上8时至晚上22时将煤炭拉运至山西益昌通商贸有限公司沁水煤炭集运站,6月15日早上8时,临时将汽车拉煤时间调整为,晚上8时至次日早上8时,导致出现夜间噪声扰民现象。

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6月21日,晋城市沁水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山西益昌通商贸有限公司沁水煤炭集运站南厂界及南侧居民房敏感点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南厂界噪声值昼间为52.4dB、55.8dB、60.7dB、53.7dB,夜间为41.0dB、44.4dB、44.3dB、42.0dB。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评价昼间小于60dB(A)、夜间小于50dB(A),昼间3#点60.7dB超标0.7dB,夜间全部达标。监测5#点位南侧居民房敏感点噪声值昼间为58.0dB,夜间为47.9dB,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评价昼间小于55dB(A)、夜间小于45dB(A),监测点位均超标。针对举报人反映问题,要求该公司晚22点至次晨6点停止公路运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杜绝噪声扰民事情发生。

3、群众举报:阳城县东冶镇田庄村村民王某,在田庄村村正中间位置养猪,无法提供环保手续,夏季气味难闻,严重影响生活,养猪场垃圾经常倾倒,在村西边长峪河河道内污染河道水质

办理情况: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6月10日进行了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村民王某的养猪场位于孤山村田庄自然庄东南处,生产规模为生猪存栏24头,未达到《山西省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规模标准》生猪存栏≥250头标准,属规模以下养殖场,不需要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正在建设猪舍,猪粪堆放在未封闭的简易棚内晾晒,有较大气味。村西边长峪河河道内,有少量生活垃圾,该举报情况属实。根据阳城县县委阳发【2016】14号关于印发《阳城县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和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规模以下养殖场污染环境的问题,属于畜牧兽医部门管理,阳城分局已告知阳城县畜牧兽医中心对该问题进行处理。

4、群众举报:晚7点开始到早晨5点,晋城大医院外科楼的广告牌辐射蓝光直射进附近居民家中影响正常生活

办理情况: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核实。经调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举报内容中所讲的“晋煤医院”为晋城煤业集团总医院改扩建项目,现场核查时,该医院外科楼顶于2021年5月份安装了5个字的灯吧,高度约70米左右,夜间灯光辐射范围约500米。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现场要求该医院更换光源前,该医院外科楼的广告牌夜间停止使用。

5、群众举报:泽州县北石店镇阳光地带小区的桃源烧烤店每天露天烧烤未设置净化装置,味道刺鼻影响周边住户日常生活

办理情况: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6月10日到现场进行了核实。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晋城市城区桃源酒家,位于司徒小镇10号楼商铺,主要从事餐饮行业。现场核查时,该饭店处于营业状态,在烧烤过程中安装有专用油烟净化装置,但烟气收集效果不理想。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要求该饭店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油烟净化装置能正常使用。6月15日再次进行现场检查时,烧烤炉上的油烟净化装置已能正常使用。

6、群众举报:沁水县顺通选煤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初将煤矸石堆放至腾飞养鸡场的北面20米处的沟内容易造成环境污染,且下雨后沟内会聚集雨水存在安全隐患

办理情况: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6月8日对沁水县顺通选煤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位于沁水县郑村镇上半峪村西北150m处,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处于生产状态;煤矸石堆场正在进行整改;2021年5月6日已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沁环责改字【2021】7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按照规范要求完成煤矸石堆场的建设,限期2021年6月6日前完成,在未完成前煤矸石堆场不得投入使用。

针对检查发现的未按时间要求完成规范建设的问题,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2021年6月9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沁环责改字【2021】12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7、群众举报:北石店镇南石店棚户区改造夜间施工车辆没有任何遮盖扬尘污染严重

办理情况: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6月16日到现场进行了核实。经调查,反映的问题属实。经与举报人确认,举报的施工工地为北石店镇南石店棚户区改造16#、17#、18#底商住宅楼项目。现场核查时,该工地正在施工,主体工程已基本结束,经与工地负责人核实,6月7日晚上未施工,但有车辆运输现象。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要求该工地严格遵守施工工地“6个百分百”要求,每日晚10点至次日早6点禁止施工作业。

8、群众举报: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气味难闻

办理情况: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6月12日对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高平市原村乡陈庄村,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1、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2、建有1台75吨、4台35吨锅炉运行正常,配套的炉外湿法脱硫+湿电除尘+SCR脱硝设施运行正常,并配套安装有废气在线监控设施,数据显示无异常;3、32台造气炉(现运行30台),配套的炉外湿法脱硫+吹风气回收+旋风除尘+SNCR脱硝+布袋除尘运行正常,并配套安装有废气在线监控设施,数据显示无异常;4、甲醇库有机废气配套安装水洗+活性炭治理装置运行正常,污水厂有机废气配套安装紫外线光氧化+活性炭治理装置运行正常;5、经调阅该公司2021年5月以来废气在线监控数据显示,污染物达标排放。2021年6月10日,委托山西宝辉环保科有限公司对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2021年6月24日出具监测报告,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6、该公司厂区内存在少量异味,产生异味的主要是造气循环水冷却塔排放的水蒸气。该问题属同类生产工艺固定床间歇式造气炉自身固有的特性,非人为主观、非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造成的异味排放。该公司投资4700万元,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两套煤气间接冷却中式装置,将原来的造气循环水直接冷却变为间接冷却。目前,已建设完成一套,并投入使用,待另一套设备建成投运后,将逐步取代造气循环水直冷设备,造气循环水异味将得到很大缓解。下一步,高平分局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同时,要求该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与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9、群众举报:晋城市城区大圣餐饮服务中心KTV噪声污染严重

办理情况: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6月9日对晋城市城区大圣餐饮服务中心进行调查,该中心位于晋城市城区北街中后河中泽路2号院。现场检查时该店营业正常,音响设备已拆除,噪音来源于蒙古包内的电视机,电视声音过大,影响周围居民。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该中心拆除蒙古包内电视等产生噪音的设备,消除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10、群众举报:望云煤矿把矸山治理承包给李某,李某私自倒卖望云煤矿的煤矸石、煤炭李某以养殖名义私自开设煤场造成环境污染

办理情况: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6月4日对望云煤矿和李某的煤场现场检查发现:1、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望云煤矿分公司位于寺庄镇望云村,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2021年产生的15#煤矸石全部进入排矸场进行填埋(填埋治理和绿化由李某承包),历史遗留的3#煤矸石于6月1日与高平市瑞发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利用协议,由高平市瑞发建材有限公司制砖;2020年9月份,该公司安装并投运了排矸场视频门禁系统(1台球机、2台枪机、1台抓拍机)与晋城市固废中心联网,并可实时监控,经调取视频门禁及1-5月份煤矸石处置台账,未发现李某私自处置煤矸石。2、李某的煤场原为养殖场,现未进行养殖,场地部分地面进行了硬化,建有封闭棚,无任何环保手续,场地内堆放少量煤矸石、煤炭和煤泥。

2021年6月4日,高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寺庄镇人民政府下达《督办函》,责令寺庄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寺庄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6月4日对群众反映李某的煤场进行了核查,并要求李某对场地内的煤矸石、煤炭和煤泥进行清理。寺庄镇人民政府加大辖区范围内环保巡查力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目前,李某养殖场内所有煤矸石、煤炭和煤泥已清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