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焚烧,除了造成空气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外还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等事故,近日,阳城县两人因露天焚烧秸秆受到公安部门处罚
案例一
近日,阳城县町店镇焦某在自家玉米地焚烧秸秆时将附近山坡荒草引燃,被民警当场查获。阳城公安依法对焦某处以行政罚款1000元。
案例二
近日,阳城县八甲口镇原某在自家田地露天焚烧杂草及秸秆被举报,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及时将火扑灭。现原某已被阳城县公安局八甲口派出所依法查处。
焚烧秸秆危害大
●焚烧产生的滚滚浓烟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影响人体健康,而且污染空气;
●对交通安全构成威胁,焚烧产生的滚滚浓烟直接影响民航、铁路、公路的正常运营;
●形成新的火灾隐患,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焚烧秸秆、垃圾所形成滚滚浓烟、片片焦土,极大地破坏了城乡环境形象;
●秸秆焚烧入地三分,地表中的微生物被烧死,腐殖质、有机质被矿化,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
会受到什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
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以“故意损毁财物”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规定
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镇、村干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