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秸秆禁烧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连日来,晋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员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秸秆焚烧专项排查巡查行动。
11月16日,共发现3处秸秆焚烧火点。泽州县大阳镇1处、高平市原村乡1处、高平市马村镇1处。
01
时间:11月16日14时28分
地点:泽州县大阳镇一分街村
02
时间:11月16日15时10分
地点:高平市原村乡夜活村
03
时间:11月16日15时23分
地点:高平市马村镇康营村
针对以上环境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露天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将会受到哪些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将由公安机关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据《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问责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七款之规定对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下一步,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将利用无人机、高清摄像头等科技力量,持续开展禁烧秸秆督查巡查,坚决遏制秸秆焚烧行为,打赢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