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禁烧秸秆工作,连日来,晋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员在全市范围开展秸秆焚烧专项排查巡查行动。
10月22日,经现场排查发现9处秸秆焚烧火点,具体情况如下:
1
时间:10月22日13时32分
地点:泽州县高都镇南坡村
2
时间:10月22日13时47分
地点:泽州县高都镇横岭村
3
时间:10月22日14时01分
地点:泽州县高都镇大兴村
4
时间:10月22日14时12分
地点:泽州县高都镇北上矿村
5
时间:10月22日14时15分
地点:泽州县高都镇岭上村
6
时间:10月22日14时20分
地点:泽州县高都镇大泉河村
7
时间:10月22日14时30分
地点:泽州县高都镇湖里村
8
时间:10月22日14时40分
地点:泽州县高都镇黄垛村
9
时间:10月22日14时55分
地点:泽州县高都镇善获村
露天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将会受到哪些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将由公安机关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据《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问责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七款之规定对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下一步,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利用无人机、高清摄像头等科技力量,持续开展禁烧秸秆督查巡查,坚决遏制秸秆焚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