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建设的脚步不断加快,偷倒渣土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司机抱着侥幸心理认为成功偷倒一次“节约”了时间也“节约”了成本,但是,偷倒渣土是违法行为,偷倒者往往得不偿失。这不,下面这4辆渣土车就因偷倒渣土被依法查处:
近日,经市环委办走访调查发现,下述4辆渣土车涉嫌在10月8日参与晋高一级路与百灵街交叉口东北区域
(泽州县北石店镇河东村,地块为国际花卉城项目用地)偷倒渣土、建筑垃圾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车号为晋E92295渣土车
隶属晋城市圣达祥贸易有限公司,办有渣土准运证,规定路线为大水源工地至王庄土场,监控发现10月8日晚23时30分—9日1时有3次偷倒行为。
车号为晋E38779渣土车
隶属晋城市圣达祥贸易有限公司,事发时段未在渣土办办理渣土准运证,监控发现10月8日晚23时20分—9日1时有2次偷倒行为。
车号为晋E69936渣土车
隶属晋城市圣达祥贸易有限公司,事发时段未在渣土办办理渣土准运证,监控发现10月8日晚23时30分—46分有1次偷倒行为。
车号为晋E02621渣土车
隶属晋城市达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办有渣土准运证,规定路线为大水源工地至王庄土场,监控发现10月8日晚23时30分—9日3时有3次偷倒行为。
对上述偷倒行为,相关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
晋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对晋城市圣达祥贸易有限公司所属渣土清运车辆晋E38779、晋E69936处以停运三十日的处罚,对该公司所属的渣土清运车辆晋E92295处以停运十五日的处罚。
对晋城市达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所属渣土清运车辆晋E02621处以停运十五日的处罚。
晋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拟决定对晋城市圣达祥贸易有限公司3台渣土车6次违法倾倒行为按上限实施行政处罚5万元。对晋城市达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台渣土车3次违法倾倒行为实施从重行政处罚2万元。
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对上述未按照通行证规定线路通行的车辆分别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收回晋城市圣达祥贸易有限公司所有运输车辆通行证,并停办该企业车辆通行证一个月。收回晋城市达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晋E02621渣土车通行证,并停办该车通行证一个月。要求上述两家企业写出整改报告并进行整改。
偷倒渣土违法,切勿心存侥幸,否则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