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晋城市环境信息中心组织人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秸秆焚烧专项排查巡查行动。9月17日,巡查组在泽州县共发现6处秸秆焚烧火点。9月20日,巡查组在城区、陵川县、高平市共发现8处秸秆焚烧火点。在9月23日的巡查中巡查组又发现了4处秸秆焚烧火点。
时间:9月23日14时10分
地点:阳城县润城镇小章沟村
针对以上环境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露天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将会受到哪些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将由公安机关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据《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问责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七款之规定对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下一步,市环境信息中心将利用无人机、高清摄像头等科技力量持续开展禁烧秸秆督查巡查坚决遏制秸秆焚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