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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举报反馈

发布时间: 2020-05-20 11:53:00        信息来源: 晋城环保发布       

    2020年4月,市生态环境局共办结12345批转的群众来电48件,以下是典型案例:
1、
群众举报:
   络桦南路项目工地,施工人员在露天空地里架机器磨砂,未采取相应降尘措施,导致扬尘严重。
办理情况:
   开发区环境保护与建设管理部接到举报后,立即对开发区金匠园区络桦路进行巡查核实,经巡查现场及询问现场工作人员后未发现存在机器磨砂行为。工作人员再次对周边进行巡查,发现新兴街东段施工项目现场有一台磨砂机,主要对道路施工范围内产生的渣石磨进行加工,用于该道路建设。现场检查时该场地有一台抑尘设施未开启,部分物料未及时覆盖,现场有明显积尘。针对该问题工作人员已现场责令要求该项目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加强抑尘设施管理,确保加工期间无扬尘行为。2020年4月24日开发区环境保护与建设管理部工作人员再次对该问题进行调查,现场正在整改,磨砂机未运行,施工材料已完全覆盖。
2、
群众举报:
   王台八小区西侧围墙外,大车和挖掘机挖土方作业昼夜干活,噪声大,灰尘大,影响休息,不能开窗通风。
办理情况: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4月21日进行了现场核实,经核实反映的问题属实。北石店镇王台八小区西侧新建王台铺村16号楼停车场,于2020年4月13日开始建设,现处于土建阶段,施工单位为晋城市金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工地处于停工状态;现场向负责人核实,存在夜间施工现象,施工现场易起扬尘,施工作业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有影响。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落实管控要求,夜间22时至次日早6时禁止施工。
3、
群众举报:
  自2019年12月开始,城区兰花物流园内山西建设投资公司二建集团的食堂未安装厨房排烟装置,导致附近油烟污染严重。
办理情况: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4月13日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下设的泽州县四好农村路项目指挥部食堂位于泽州县金村镇龙化村西(兰花物流园出租房内),2018年11月该食堂投入使用。现场检查时该指挥部食堂处于使用中;该食堂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产生的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责令泽州县四好农村路项目指挥部在10日内对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确保食堂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稳定达标排放。执法人员2020年4月13日11时15分通过电话举报人联系,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4、
群众举报:
   山西省路众道桥有限公司,在阳城县恶底河村修建蛤蟆岭隧道,该公司将大量石渣倾倒在河滩里并将堆放在河边的石渣垒成20米长的护河坝。
办理情况: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4月13日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蛤蟆岭隧道改造工程于2019年二月开工,工期524天。建设单位为山西省公路局晋城分局,施工单位是山西路众道桥有限公司。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现场处于施工状态。按照工程计划要求:隧道施工弃渣堆放在原蛤蟆岭收费站东南面恶底河自然村龙门河河道旁,为了防止弃渣进入河道,沿河道一侧建设拦挡坝,并做好边坡防护和排水,完成后对河道进行清理。现场检查时,拦挡坝已建成,河道内有少量挖基础渣未及时清理。针对蛤蟆岭隧道改造工程未及时清理挖基础渣的问题,阳城分局现场要求山西路众道桥有限公司立即对挖基础渣进行清理,在今后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规范施工;2020年4月19日所有挖基础渣清理完毕。执法人员电话回访举报人,举报人对执法人员作风及依法履职情况表示满意,对案件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5、
群众举报:
   高平市原村乡南杨村一家养猪场,猪粪味大、蚊虫多,严重污染环境。
办理情况: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执法人员会同原村乡人民政府和南杨村委工作人员于2020年4月9日对李有富养猪场现场检查发现:李有富养猪场位于南杨村村西南自家地内,现存栏10余头猪,存在气味问题。原村乡人民政府和南杨村委工作人员要求李有富做好猪场粪便的日清日结,及时苫盖,及时清理化粪池,并做好日常性消毒工作。对猪场覆盖不严的地方进行加固,防止气味散发,影响居民生活。并由村委派负责环保的副职干部做好经常性的检查督查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6、
群众举报:
   阳城县正在进行排水管道分流改造,下芹村下芹桥阳城县国税局门口夜间施工噪音严重影响周边住户休息。
办理情况: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4月22日进行现场调查,发现举报人反映的下芹村下芹桥阳城县国税局门口夜间施工工程项目为市政基础建设工程,位于阳城县城主要干道,为雨污分流改造、道路升级、人行道改造铺设工程。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处于施工状态。经调查核实,该项目2020年4月20日昼间、夜间进行路面破除及开挖施工作业,存在夜间施工现象,有噪音产生,举报情况属实。针对该项目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阳城分局执法人员当场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中采取有效降噪措施,降低噪声排放,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发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且公告附近居民,方可施工。执法人员电话回访举报人,举报人对执法人员作风及依法履职情况表示满意,对案件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7、
群众举报:
    南书房房地产开发项目,屡次在晚上十点之后施工噪音极大,非常扰民。
办理情况: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4月21日对晋城市城区白水西街汇迁B区北门南书房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调查,该项目为中科豫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经现场检查:该公司2020年4月15日至17日夜间浇筑混凝土产生的噪音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浇筑工艺属特殊工艺必须连续浇筑完成。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城区分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工程禁止夜间22点至次日6点施工作业,如遇特殊工艺必须连续作业,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方可施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