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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这事,高平40余人被警方处罚

发布时间: 2020-03-26 20:21:00        信息来源: 平安高平       

   严查露天焚烧秸秆用实际行动呵护碧水蓝天,保障森林防火安全。3月份以来,高平公安快查快处依法惩处了一批野外非法用火者

   南城派出所连查4起焚烧秸秆案件:南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龙渠村、唐庄村、上庄村川野线附近巡逻检查时发现,违法人员焦某花(女,高平市南城办龙渠村人)、赵某珍(女,高平市南城办龙渠村人)、申某旺(男,高平市南城办谷口村人)、刘某刚(男,高平市南城办唐庄村人)分别在自家田地里露天焚烧秸秆。目前,4名违法嫌疑人分别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河西中心派出所连查4起焚烧秸秆案件:河西中心派出所不断加大辖区范围内巡逻检查力度,于近日连续快速查处4起露天焚烧秸秆案件。分别对违法嫌疑人王某春(男,河西镇乔村人)、王某生(男,河西镇司家川村人)、司某肉(女,河西镇司家川村人)、司某法(男,河西镇司家川村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马村派出所连续查处5起焚烧秸秆案件:马村派出所紧盯森林火灾高发时段,连续查处5起焚烧秸秆案件,对违法嫌疑人张某花(女,马村镇康营村人)、武某保(男,马村镇唐西村人)、王某锋(男,马村镇马村人)、王某萍,(女,马村镇西周村人)、陈某炉(男,马村镇永安村人)5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通过加大违法查处力度,有力降低了辖区火灾的发生。

   野川派出所查处1起焚烧秸秆案件:野川镇政府工作人员报警称:在野川镇东沟村常家沟自然村有秸秆正在焚烧,现场没有发现点火者。经野川派出所调查,违法嫌疑人常某旺(男,野川镇东沟村常家沟人)独自一人到地里将秸秆点燃后便返回家中。目前,野川派出所已依法对常某旺给予行政处罚。

   原村派出所查处1起焚烧秸秆案件:原村派出所接原村乡政府护林防火工作人员电话报警称:在原村乡牧沟村有秸秆正在焚烧。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当日风较大,起火处靠近林区,派出所民警会同乡政府护林防火工作人员立即对明火进行扑灭。经多方走访调查,对违法嫌疑人史某龙(男,原村乡牧沟村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米山派出所连查4起焚烧秸秆案件:米山派出所在辖区重点部位和路段加强巡查,于近日在酒务村、云泉煤矿和米山煤矿附近连查4起焚烧秸秆案件,分别对违法嫌疑人李某锁(男,米山镇云南村人)、李某旺(男,米山镇云南村人)、李某圭(男,米山镇米东村人)、高某根(男,米山镇米东村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陈区派出所连查4起焚烧秸秆案件:陈区派出所配合镇政府加大查处力度,连续查处4起焚烧秸秆案件,对违法嫌疑人张某龙(男,陈区镇浩庄村人)、王某美(女,陈区镇石村人)、牛某兴(男,陈区镇陈区村人)、姬某斗(男,陈区镇中庄村人)4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有效降低了辖区火灾的发生。

   北诗派出所连查8起焚烧秸秆案件:北诗派出所连续查处8起焚烧秸秆案件,对违法嫌疑人毕某亮(男,北诗镇南诗村人)、杨某东(男,北诗镇西诗村人)、杨某彦(男,北诗镇西诗村人)、赵某胜(男,北诗镇西诗村人)、杨某香(女,北诗镇西诗村人)、吴某莲(女,北诗镇拥万村)、张某梅(女,北诗镇拥万村)、毕某卫(男,北诗镇炉引村)8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

   神农派出所连查3起焚烧秸秆案件:为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神农派出所周密部署,不断加大辖区范围内巡逻检查力度,连续快速查处3起露天焚烧秸秆案件。依法对违法嫌疑人王某珍(男,神农镇小河西村人)、闫某平(女,神农镇团东村人) 、郜某中(男,神农镇东沙村人)进行行政处罚。

   寺庄派出所连查4起焚烧秸秆案件:寺庄派出所连续快速查处4起露天焚烧秸秆案件,分别对违法嫌疑人刘某根(男,寺庄镇长平村人)、韩某连(女,寺庄镇伞盖村人)、崔某根(男,寺庄镇伞盖村人)、史某香(女,寺庄镇明家沟村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永禄派出所连查2起焚烧秸秆案件:永禄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秋子村巡逻时,发现张某义(男,永禄乡秋子村)在自家地里焚烧秸秆,3月22日,在对辖区永禄村巡逻时,发现王某根(男,永禄乡永禄村人)在自家地里焚烧秸秆、荒草。目前,永禄派出所分别对2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石末派出所连查2起焚烧秸秆案件:石末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石末村、晁山村巡逻时,发现贺某英(女,石末乡石末村人)、姬某忠(男,石末乡晁山村)在自家地里焚烧秸秆、荒草,石末派出所分别对2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