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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2-16 10:06:36        信息来源: 晋城市环境保护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晋城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晋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要求,由晋城市环境保护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晋城市政府门户网站晋城在线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环境保护局联系。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和全市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工作。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晋城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晋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制定下发了《晋城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充实公开内容,完善公开途径,规范公开程序,改进公开方式,明确公开责任和保密措施,完善文件梳理和目录、指南的编制工作,按照环境保护部门工作职责,公开办事事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进度等。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按照省环保厅《山西省市级环保网站绩效评估办法》要求,对环保网站的页面风格、功能实现和用户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改版。增加了回应关切等多个版块内容,特别是调整了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大大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力度。进一步梳理了在线办事各项业务流程,设置了办事指南、状态查询、结果反馈、公示公告和资料下载等栏目内容,不断提高在线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政民互动栏目建设,对领导信箱、投诉举报和在线咨询3个栏目受理的79条内容及时进行答复。

    (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的要求,在环保网站建设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栏目,并对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按照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要求,及时主动公开了重点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和环境应急等8大类31个小项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此外还公开了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生态示范创建情况、清洁生产审核情况、改善环境质量攻坚行动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展情况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4年,环保网站共发布各类环境信息17834条,转载各类环境新闻1899条。在省环保网站发布晋城环保工作动态129条,在晋城在线发布环保新闻29条,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发布信息201条。

    (二)公开形式

    2014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晋城环保网站上集中公开。

    三、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环境审批和核查信息公开

    在公开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依据的现行法规、政策等基础上,及时公开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和审批信息、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者闲置审批情况、建设项目试生产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等。

    (二)环境监测信息公开

    全面落实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时发布空气质量;对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在环保网站增设了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专栏,统一公布国控企业的自行监测信息。

    (三)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

    今年我市无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4年度共受理网上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我局共受理咨询14条,主要内容是黄标车淘汰、机动车尾气合格标识、水质化验等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全部进行了回复和处理。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4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4年,信息公开方面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回应关切渠道不够丰富。二是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还有欠缺。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逐步规范政府信息的公开程序。

    2、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力度。

    3、进一步完善网站的政民互动版块建设,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热点。

                                                                                                                              晋城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