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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执法不文明以及违规违纪执法专项整治 问题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18 16:50:58        信息来源: 晋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晋城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畅通问题线索反映渠道,深化拓展整治工作,现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关于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执法不文明以及违规违纪执法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受理举报内容

市生态环境系统(含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在以下6大项35小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

   (一)有法不依问题

1.没有法定依据执法或违反禁止性规定执法;

2.执法人员不履行执法职责,未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者发现后不制止,有案不立;

3.受理投诉不及时或者推诿扯皮、拖延处理;

4.执法监管不力,案件监管缺位,重大突发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

5.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

6.其他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二)执法不公问题

7.执法标准不一,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及以罚代管;

8.违反“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有关规定;

9.不顾客观实际搞“一刀切”执法;

10.处罚标准不统一;

11.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办关系案、人情案,弄虚作假等;

12.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多头执法等;

13.其他执法不公平、不公正行为。

(三)执法不文明问题

14.故意设置障碍、刁难群众等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

15.对群众态度恶劣,工作简单粗暴,态度冷硬横推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16.过度执法,重打击、轻管理,重处罚、轻教育,借执法权“无事不登门、登门就找事”等;

17.其他执法不文明行为。

(四)执法不严问题

18.执法中不按照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和要求;

19.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

20.执法过程不记录或选择记录;单人执法;

21.执法人员着装不规范,执法车辆标识不统一;

22.办理案件超时效,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

23.办案审核不到位,调查取证不实,认定事实不清,证据收集不充分;

24.执法人员培训不及时、不到位,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不严,未按规定及时申领、换发、注销执法证件等;

25.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从事执法活动;

26.辅助人员滥用执法权;

27.违反规定乱罚款;

28.违法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理查封、扣押物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

29.其他执法不规范、不合规行为。

(五)执法不廉问题

30.执法过程中为单位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吃拿卡要,收受索取财物;

31.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情形;

32.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案件办理;

33.“钓鱼式”执法;

34.其他执法不廉洁行为。

(六)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35.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出现的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受理举报渠道

1.举报电话

市生态环境执法队办公室:0356-2060316

电话接听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期限为: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信件举报地址:邮编048000,晋城市城区白水东街1889号203室。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如实反映以上方面的问题线索,倡导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认真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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