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生态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环发[2022]16号)文件要求,2024年7月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集中式抽取并派发了第三季度“双随机”执法任务,共抽查排污单位132家/次,其中:重点排污单位29家、一般性排污单位41家、特殊监管单位41家、核与辐射21家,对检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3家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截止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开。
2024年第三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汇总表.xlsx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生态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环发[2022]16号)文件要求,2024年7月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集中式抽取并派发了第三季度“双随机”执法任务,共抽查排污单位132家/次,其中:重点排污单位29家、一般性排污单位41家、特殊监管单位41家、核与辐射21家,对检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3家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截止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开。
2024年第三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