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生态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环发【2022】16号)文件要求,2024年4月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集中式抽取并派发了第二季度“双随机”执法任务,共抽查排污单位140家/次,其中:重点排污单位35家、一般性排污单位42家、特殊监管单位42家、核与辐射21家,对检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5家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截止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开。
2024年第二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汇总表(公示).xlsx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生态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环发【2022】16号)文件要求,2024年4月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集中式抽取并派发了第二季度“双随机”执法任务,共抽查排污单位140家/次,其中:重点排污单位35家、一般性排污单位42家、特殊监管单位42家、核与辐射21家,对检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5家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截止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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