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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征集重点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8-27 19:21:52        信息来源: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为强化重点案件办理,严厉打击偷排偷放、弄虚作假、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等主观恶意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晋城市生态环境局从即日起面向全社会集中征集重点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以下违法后果严重、主观恶意明显的环境违法问题线索。

(一)故意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人为干扰采样过程和修改自动监测设备参数,导致自动监测数据失真;通过模拟或植入软件,伪造自动监测数据;

(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

(三)监测报告造假:未开展监测直接编造虚假报告、故意篡改监测数据、在对应设施未生产状态下进行采样监测;

(四)无证排污: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届满未延续;

(五)违法建设: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问题;

(六)偷排偷放:通过旁路、暗管偷排污染物;借下雨天集中排放高浓度生产废水;

(七)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危险废物,擅自将危险废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八)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生产作业过程中主观故意停止运行治污设施、主观故意违反操作规程致使治污设施不能正常发挥作用;

(九)其他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环境违法问题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三、注意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线索内容要明确实施环境违法行为主体、实施时间、地点、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照片、视频、录音等证据,请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尽可能提供姓名和联系电话(我们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对反映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

四、线索处置

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线索核查工作,对查证属实的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将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反映渠道

征集线索电话:0356-2060718

信件邮寄地址:晋城市生态环境局303室(048000)。

邮箱地址:zfbk303@163.com


关于集中征集重点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线索的公告.pdf